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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寒假前及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5-01-13浏览次数:

各相关院(系)、单位:

2025年寒假将至,为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,确保学校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,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,现将实验室安全工作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各实验室负责人须高度重视实验室的安全工作,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观念。牢固树立“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”思想,按照“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、齐抓共管、失职追责”原则,增强安全责任意识,履行安全工作职责,明确具体责任人,切实做好实验场所安全工作。

二、切实做好寒假前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。在放假前,各实验室负责人应组织人员对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进行全面检查,做到全方位、无死角、无遗漏,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,对自查出的隐患要记录台账,及时整改,做到闭环处理。切实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,确保实验室财产和师生的安全。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2025年1月17日(星期五)在两校区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,保障学校实验室的安全稳定。

三、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。

1.加强实验室用电安全管理。寒假期间无实验任务的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必须切断电源,不能断电的要安排值班人员进行监控,实验室门窗也要确保关闭并做好防盗措施。

2.寒假期间原则上实验室不开放使用。对于因特殊情况寒假期间仍需使用的实验室,实验室负责人要安排好实验室使用和管理的各项工作,明确安全责任人,根据“谁使用谁负责、谁主管谁负责”的原则,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,对使用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工作,在使用过程中要做好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和实验室安全记录。各单位应同时做好未开放实验室的安全巡视与管理,确保假期实验室运行安全、平稳、有序。

3.如需要在寒假期间施工的实验室,实验室负责人须严格落实学校有关室内施工安全的相关规定,做好施工监管工作,杜绝施工安全隐患,确保实验室建设安全平稳。

特此通知。

联系人:刘老师

电话:62288594

智慧校园建设中心

2025年1月13日


撰稿:

审核:杨如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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