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适应教学和科研发展需要,努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,实验技术人员的培训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,努力提高实验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势在必行。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订本规定:
一、实验室技术人员的培训采取“集中培训和自主学习相结合,以自主学习为主”工作原则。
二、学校积极创造条件,鼓励实验室技术人员的积极参加业务培训,或采取其他方式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技术能力,
三、各实验室应有计划地购置相关学习资料,为技术人员的学习提供必要条件。
四、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结合个人和工作需要,有针对性地参加校内外培训,不断学习和加强实践能力,学以致用,学有专长。
五、学校鼓励和支持实验技术人员参加校内外科研项目,尽快增长知识、提高技术素养。
六、学校鼓励实验技术人员努力改进实验设备,并对取得显著成效的成果进行奖励。
七、学校人事管理部门应制定专门的技术人员培训计划,并给予专项资金的支持。
八、对于技术水平落后于教学、管理工作需要,且拒不参加学校安排的培训活动的人员,实验室管理部门可以缓聘或者拒聘。
九、本规定由校长办公会授权教学技术服务中心解释。